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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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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申报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材料
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申报材料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五、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承诺书
六、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办理流程

申报/收件——受理——决定——制证——发证

设定依据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依据名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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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联系方式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业务办理
办理机构名称: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30 - 13:00; 周六上午09:00 - 14:00; )
办理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联系电话:(010)81296088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81296585
咨询窗口地址: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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